- ·上一篇文章:云南省委:对孙小果案坚决彻查 一查到底绝不姑息
- ·下一篇文章:学者范子烨谈陶渊明:对人类生活充满忧患感的诗人
男子状告前妻“索要”探望权
离婚后两年见不到孩子 男子状告前妻“索要”探望权
武汉晚报讯(记者梁爽 通讯员张本立 沈杰)离婚快两年了,孩子跟着妈妈去了外地,爸爸再也没见过孩子。他为了见孩子一面,将前妻告上法院,要求行使探望权。记者5月27日从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法院获悉,在执行人员的协调下,一对离异夫妻最终冰释前嫌,男方也在法院调解室里如愿看到了两年未见的儿子小宝(化名)。
女方范某与男方汪某于2013年11月结婚,2014年7月儿子小宝出生。2017年3月汪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,向黄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后又撤回起诉,同年4月,范某又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2017年6月,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准予范某和汪某离婚,小宝由女方抚养,男方每月付抚养费600元, 每季度可探望小宝一次,具体探望权行使的时间、方式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。
双方离婚后,母亲范某带着小宝回到户籍地江苏生活,汪某则留在黄陂。据汪某所说,他不定期会给小宝邮寄零食和玩具,也曾多次与范某联系希望能探望小宝,但均被范某拒绝。于是,今年3月初,汪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,要求实现其探望权。
执行人员与双方联系后得知,汪某在判决生效后未向范某支付过抚养费,范某才会以各种理由不让其探望儿子。同时,执行人员查阅案件情况发现,今年2月底,女方范某已在法院立案执行,要求汪某支付自2017年6月以来的抚养费合计1万余元。在执行人员多次电话调解下,汪某坚持先探望再支付抚养费,范某坚持先支付抚养费再探望,双方态度坚决各不让步。
执行人员从利于小宝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,多次给双方做思想工作,沟通解决方案。由于已对汪某账户进行冻结并予以扣划,执行人员提出,希望范某来法院领取案件款时,能够带上儿子小宝,在执行人员也在场的情况下,让小宝见见爷爷奶奶,同时让汪某行使探望权。范某最终愿意携子前往法院,并同意与汪某父母见面。
上月底,汪某及其父母在黄陂法院接待室如愿见到了近两年未见的小宝。汪某含着眼泪不停地对儿子说:“爸爸想你,爸爸对不起你。”没有过激的言语,范某与汪某达成一致意见:从今往后,汪某按月支付抚养费,范某主动配合汪某行使探视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