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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环境部谈生态破坏问题:一些地方政府认识不深入
中新网9月29日电 针对生态破坏问题,生态环境部自然生态保护司司长崔书红29日表示,我们认为最主要的还是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认识不深入,重视程度不够,政治站位不高,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不果断不坚决不彻底。
资料图:自然保护区。 潘晟昱 摄生态环境部今日召开9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。有记者问,之前中央已对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问题做出过严肃处理,为什么还会有这么多问题出现?是不是查处力度不够?另外对于此次绿盾行动曝光的问题,将如何追责、问责?结果什么时候能出来?
崔书红称,严肃查处祁连山严重生态破坏问题后,仍然发现问题,我们认为最主要的还是一些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认识不深入,重视程度不够,政治站位不高,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不果断不坚决不彻底。
其次是有的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守法意识淡薄,知法违法,有的依然为侵占自然保护区的开发建设活动开“绿灯”;有的缺乏担当,麻木冷漠,不敢较真碰硬,甚至在整改过程中,弄虚作假、敷衍整改、表面整改。例如,这次巡查就发现了这样的问题,巡查组到现场,所有的违法行为都停止了,等巡查组杀回马枪的时候生产仍然热火朝天。
三是法律制度不健全,处罚偏轻,违法成本低。《自然保护区条例》制定于1994年,是自然保护区管理方面非常重要的法规、制度和保障。受当时自然条件、经济发展水平等影响,其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偏轻,最少罚款100元,最多罚款10000元,不能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效震慑,违法成本太低。还有部分保护区历史欠帐较多,保护和开发的矛盾突出,长期积累的问题一时难以彻底解决,不排除前面记者提到的保护区设置问题。设置当初,基于抢救性保护的目的,保护区划的面积过大,有的城镇很大部分划在保护区内,这属于历史遗留问题。这些问题的整治需要时间,所以现在给人感觉有些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现象还比较突出。
崔书红透露,关于追责问责的问题,2017年,对自然保护区的违法违规行为,通过绿盾专项行动已经处理了一批。绿盾2018专项行动开展以来,我们又陆续处理了一批,刚才向各位通报的数字是初步结果。接下来我们将对绿盾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发现的突出问题进行再梳理,拉条挂帐,建立清单,根据这些问题的性质责成地方开展追责问责。结果出来后,我们会及时向媒体通报,
崔书红同时表示,媒体在专项行动,特别是联合巡查工作期间,既报道了一批(新疆卡拉麦里山、湖北龙感湖、西藏珠穆朗玛峰等)自然保护区整改取得的积极进展,也曝光了一批(如吉林珲春东北虎、江西青岚湖、贵州江界河、云南西双版纳等)自然保护地存在的突出问题,起到了非常好的警示教育作用。